实验中学校教师AI素养培训与考核办法 (试 行)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我校教师人工智能素养,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,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《“人工智能+教育”行动计划》中“提高广大教师的智能素养与技能”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在职专任教师、教研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。 第三条 教师AI素养培训与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: (一)分层分类:根据不同岗位、不同学科、不同基础水平,实施差异化培训与考核。 (二)应用导向:聚焦教育教学实际场景,强调学以致用、用以促学。 (三)过程与结果并重:注重培训参与、实践应用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。 (四)持续发展:建立...
预览地址
以下为备课文档“实验中学校教师AI素养培训与考核办法”的预览下载地址

更多相关课件:


